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簡單的媒體識讀

以這篇新聞為例,光看新聞標題好像是北市改申請才導致電動公車進度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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簡單的媒體識讀

以這篇新聞為例,光看新聞標題好像是北市改申請才導致電動公車進度延宕,但實情真的是這樣嗎??

新聞內容也沒有任何造假,只是某些關鍵地方被"省略"
只要比對一下雙方內容再稍微google一下就知道事情真相

1.台北市總共96輛公車向交通部申請補助
此處省略了時間點,申請的時間點在去年8月(柯文哲所提)

2.一般型補助已於今年5/26審查完畢
承接上點,因為省略時間點的關係讓讀者不知道這個審查長達9個月

3.81輛公車撤案改申請示範型補助
此處同樣省略時間點,暗示北市府自己改申請案推卸延宕責任。而實情是今年交通部於1/8擬定了電動公車示範型補助辦法(也就是新的補助辦法),金額也比去年高出很多,所以北市府自然會把符合資格的從舊案撤除,改申請新的補助

4.新聞寫明了交通部會於5/28召集相關部會開會討論
承接上點,新聞故意省略了示範型補助是1/8號就訂定相關辦法,直接寫5/28召集相關部會討論,讓人民忽略掉間隔了4個月,擬造近期都有工作進度,一樣再去強化標題印象:進度延宕是北市府自己撤案改申請

所以當搞清楚這些事實後,有沒有發現文字運用的巧妙阿?只要省略適當內容呈現出的感覺就完全不一樣呢XD

再來另外回應一個『神奇概念』
有些人會罵北市府明明自己有2022要達到400輛電動公車的計畫,為什麼還要申請中央補助,而且中央的規劃也是2030前投入300億

這點很簡單,對小老百姓而言政府的錢沒有分中央或地方,但對政府實際支應上來說這是有差別的,以台北市的立場而言當然一定要去申請中央預算來節省地方預算,若不這麼做也會被台北市議會強烈質疑並要求申請補助,頂多只能在中央補助金額出來後再行加碼,絕對不能跳過,這是很基本組織機構辦事邏輯。

https://news.ltn.com.tw/news/life/paper/1376165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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